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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政府積極構建新能源與熱電聯產相結合、節流與開源并舉的現代化區域能源體系,經濟能源消耗處于全球最低位,是世界上能效最高的經濟體之一。2011年,丹麥發布《能源戰略2050》,正式提出新的能源轉型戰略目標,2050年之前建成一個無核且完全擺脫對化石能源依賴的能源系統,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提出完全不需要化石能源的國家。丹麥在能源體系建設中的先進經驗分析如下:
1.創新能源效率自愿協議機制。丹麥能源效率自愿協議機制是指企業與丹麥能源署之間簽署一個三年期的合約,也可由同一行業的多家公司與丹麥能源署達成一個聯合協定,由丹麥能源署負責該機制的行政管理。丹麥120家企業簽署了自愿協議,這120家企業占工業總能耗的60%,全社會能耗的13.3%,丹麥政府將在2015-2020年期間繼續推行該機制,并且將企業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納入參與該協要求強制性義務。
2.實施公共事業公司能源效率責任機制。丹麥政府為加強能效提升工作開展,創新制定公共事業公司能源效率責任機制督促丹麥公共事業企業(包括工業部門)加強對能效提升項目的投資。借助電力、天然氣、區域供熱、供油等公共事業公司來促使其它部門推動節能工作。丹麥公共事業公司每年向丹麥能源署報告節能工作開展情況,有效促進了丹麥能效領域的技術創新,推動了丹麥整體行業能效提升效率。
3.積極推行能源稅收政策。丹麥能源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礦物燃料和電。具體包括普通能源稅、二氧化碳稅、垃圾稅、二氧化硫稅、燃油稅、殺蟲劑稅等多個品種。普通能源稅的稅率一直穩定增長,二氧化碳稅是丹麥綠色稅制改革的一部分,其征收范圍擴大到企業和家庭,與此同時丹麥推行了“二氧化碳協議”的補貼計劃,以平衡稅負;垃圾填埋的稅負最重,垃圾焚燒的稅負較輕,而對循環使用則免稅。
附圖1 歐洲能源結構發展趨勢圖
附圖2 丹麥能源消耗及碳排放與GDP增長對比圖
附圖1:歐洲能源結構發展趨勢圖
附圖2:丹麥能源消耗及碳排放與GDP增長對比圖
來源:中國綠色制造聯盟秘書處